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市纪委常委,协助副书记分管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我深感责任重大。通过这段时间对《条例》的学习,我对监察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有了新的思考。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与大家交流。
(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抓住关键才能事半功倍。我们要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督。在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领域,加强对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同时,要关注新兴领域和新业态中的廉政风险,及时跟进监督,堵塞制度漏洞。
(三)加强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 党统一 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条例》也明确要求监察机关开展监察监督,应当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健全信息、资源、成果共享等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我们要主动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监督等工作机制。比如与审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财务问题也可以借助审计部门的专业力量进行深入调查,通过优势互补,提升监督效能。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监督。 针对一些系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要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深入调研,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方案。在专项监督过程中,要集中力量,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专项监督的政 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例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 在信息化时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为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有力支撑。我们要积极探索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廉政大数据平台,整合各部门的数据资源,通过数据分析比对,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利用信息化技术对监督对象进行动态监测,实时掌握其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同时,要加强对信息化技术的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和信息保密,防止科技手段在监督过程中被滥用。
三、严格规范调查程序,确保案件质量
(一)严格线索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 线索处置是案件调查的起点,也是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条例》对线索处置的程序和要求 作出 了明确规定,我们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线索受理、登记、 研 判、分流和处置。对收到的每一条线索都要认真分析,根据线索的可查性、重要性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理。对于有价值的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初核,确保线索不流失;对于暂不具备核查条件的线索,要做好跟踪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核查。在线索处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线索泄露。
(二)规范初核和立案程序,确保调查依据充分。 初核和立案是案件调查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初核过程中,要制定详细的初核方案,明确初核的方向、重点和措施,注重收集证据,确保初核工作扎实有效。初核结束后,要根据初核情况,综合分析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及时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要 作出 相应的处理,并说明理由。在立案过程中,要确保立案依据充分、手续完备,防止随意立案或有案不立的情况发生。
(三)依法依规开展调查,确保证据确凿。 调查是案件办理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质量和处理结果。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调查措施和程序开展调查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在调查过程中,要注意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法定的讯问、询问时间和程序,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要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确保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对于收集到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固定和保管,防止证据损毁或灭失。
(四)加强案件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 案件审理是对案件调查工作的全面审查和把关,是确保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规定,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进行全面审查。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中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认真核实,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在审理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保障其合法权益。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退回调查部门补充调查;对于定性不准确、处理不当的案件,要提出明确的审理意见,要求调查部门予以纠正。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 政治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素质。我们要深入学 习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以实际行动 践行 “两个维护”。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要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条例》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程序和方法。要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同时,要注重在实践中锻炼自己,通过参与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工作,积累经验,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要坚守廉洁底线,做到清正廉洁、公私分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要发扬敢于担当、勇于斗争的精神,面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和权威,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条例》为指引,牢记职责使命,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扎实做好分管领域的各项工作。加强对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的领导和指导,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