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前党课讲稿:筑牢思想防线,恪守清廉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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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前党课讲稿:筑牢思想防线,恪守清廉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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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在这阖家团圆、举国同庆的重要时刻,我们组织召开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意义特殊,责任重大。节日既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关口,也是 “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率先垂范,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身,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此次谈话旨在提醒警示,教育引导,督促大家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确保廉洁过节、清爽过节、安全过节,以过硬作风展现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政治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因此,我们必须将思想认识层面的提升作为首要任务,从政治高度深刻把握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特殊要求,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坚决抵制各类歪风邪气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把握政治属性,深刻认识节日 “考点”的特殊性。 节日风气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衡量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其特殊性在于,节日期间人情往来频繁,传统习俗与可能隐藏的 “四风”问题相互交织,使得廉洁风险显著增高。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这绝非简单的作风小节问题,而是关乎党性原则、关乎民心向背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每一次节日都是一次对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的考验,都是一次对纪律规矩是否敬畏的检验,更是一次对“两个维护”是否落实到位的考核。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自身作风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认识上高人一筹,在标准要求上严人一分,深刻洞察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新动向,深刻理解其背后的政治危害,绝不能将节日视为可以放松要求的“法外之地”,绝不能因人情往来而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必须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觉,将节日作为锤炼党性、净化作风的“磨刀石”。

(二)坚守初心使命,持续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品质。节日期间能否做到清正廉洁,本质上是对初心使命坚守程度的现实检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份初心使命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要求我们每一位干部必须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绝不能异化为个人谋取私利、换取人情资源的工具。在节日氛围中,各种诱惑和 “围猎”可能更加集中,能否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关键就在于内心深处的信仰是否坚定、初心是否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我们,“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常掸思想尘、常破“心中贼”,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精神营养,从红色基因中传承清廉本色,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深刻认识到,一次不廉洁的节日行为,不仅是个人的堕落,更是对党的初心使命的背叛,是对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严重玷污。因此,必须将过节视为对忠诚的考验,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三)强化理论武装,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时代要求。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要将廉洁过节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离不开扎实的理论学习和深刻的纪律理解。新时代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全面、更严格的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既为党员干部划定了清晰的行为红线,也为我们履职尽责提供了严密的法律武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特别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其 “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将其贯穿于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理论学习不能停留在纸面,必须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联系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深入思考其产生的根源、表现形式和治理之策。要通过持续深入的理论学习,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确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时刻用党的纪律规矩衡量约束自身言行,确保在节日期间的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不越轨、不逾矩。

(四)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 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节日节点是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抓好节日风气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立足职能职责,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严防 “节日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同时,要提升从政治上看问题的能力,善于从一顿饭、一杯酒、一张卡等看似小事小节中,发现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要认识到,抓节日风气绝非小题大做,而是关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抓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以钉钉子精神贯彻 纪律 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二、聚焦典型案例,汲取违反 纪律 规定精神的深刻教训

因此,我们必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 “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例警示

2023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了某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2020年至2022年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张某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王某所赠送的高档白酒、香烟以及购物卡,折合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在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最终,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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